先不說我在「反蝗」方面的立場為何,不過「陶傑是反蝗論老祖宗」則似乎有點言過其實。要說陶是此說的當代代表人物尚且合理(雖然他本人未必認同),但「老祖宗」三字一般情況理解為「始作俑者」或最起碼是「極早期人物」,則我起碼知道早在六十年前已有美國《時代雜誌》在其封面以紅色蝗蟲暗喻中國人,而「蝗禍」與「黃禍」之間的同音聯想亦早有所聞。可以合理地推論,最早提出《蝗》說自然是「反蝗派」,因此閣下文中開宗明義指陶傑為「反蝗老祖」,某程度上是抬舉了這位一向甚為閣下所不齒的文化人。
至於陶傑是否有心借文將「反反蝗派」一棒打盡,先不在此多作猜度。不過閣下所言「…即使有學者發表過上述言論,也完全沒有理由認為他們要負很大責任」,理由是「自由行不由這些學者決定或左右」和「大陸人在港的行為也不是由於這些學者的『姑息縱容』而產生或加劇的」,本人就絕對不能認同。如果說陶傑的文章是高估了學者在「蝗禍事件」中的角色,閣下則是低估了學者在「反反蝗」方面的影響力。未知是否因為閣下長居海外而未能清楚掌握香港實際情況,但事實上,當曾氏特區政府面對暴潮般的「反蝗」聲音時,一向在被無視的學術界意見(例子有保育爭論及遞補機制等議題)忽然被大大看重,特首辦公室的FACEBOOK甚至罕有地多日連載由各學者撰寫的文章。就此可以斷言,政府有意吸納學術界意見去修訂中港政策或者談不上,但最少有極明顯的利用學術界為中港矛盾民間爭拗降溫的意圖(《學》文最尾一段說的正是此一現象)。另一邊廂,曾蔭權昨天亦在訪問時強調「『包容』足以解決問題」的謬論,與陶傑文中所指學者言論如出一轍,這到底是「納諫」的結果還是先有立場再利用學術界使其順理成章?無論答案為何,起碼這些學者在事件中的取態,對所謂「姑息縱容蝗蟲行為」並非如閣下所說如「砌生豬肉」般毫無關係,雖然這關係未必是直接的因果相關性。
至於陶傑指該些學者都有文化研究學位,這顯然是「以偏蓋全」的低級邏輯錯誤。身為其長期讀者兼聽眾,同情地了解,陶傑此文真正針對的應該正是「文化研究」此學科,所謂反蝗、反反蝗皆屬借題發揮而已。這種「抽水」模式對熟悉其文風的人應該並不陌生,閣下即使看不過眼也大可一笑置之,無謂掉進那高登術語「你認真就輸了」的陷阱。
陶傑對個別被其視為「偽學術」的學科嚏之以鼻,眾所周之。閱畢《學術累事》一文,應可了解其思路大致為「單一國族文化尚且博大精深」(見《學》文第五段),何況真正做到有意義及有深度的『文化研究』或『文化比較』,恐怕非要在相關文化知識上有著數十載的深厚修為才可達到」(見《學》文第六至七段),進一步推論「文化研究」作為單一學系的不適當性,最後當然少不了以類似「濫文化研究」研究角度講兩句新畿內亞食人族,藉此諷刺將「喧譁吐痰打尖」等不文明行為當作一種「文化」般去「了解」和「包容」這種荒謬觀點。當然,我並非語理學教授,亦非「陶傑文化學」學者,若你認為以上乃我牽強塞進陶傑口中的觀點,而非其原意,我亦無話可說;惟作為一個普通讀者,我認為當中理路不難明白,卻是事實。根據我對「文化」二字含義的有限度理解,再輔以閣下文中提供的兩個超鏈結,恕我直言,我實在無法找到推翻陶傑對「文化研究學」的批評的理據。個人認為,單單「文化」二字已足夠細分成多個極具深度的個別學科,如「文學」、「語言」、「音樂」、「電影」等,而同時又與其他社會學科如「政治」、「歷史」等密不可分,其中每一個細學科已足以應用到大量「文化研究」的方法學,換言之,「文化研究」應該是手段而不是目的,是過程而不是終點。現時部份學府將「文化研究」獨立為一門有學位的學科,未免給人一種本末倒置的多餘感。「文化研究」作為一個課程(Course)有其價值,但作為一個大學本科,並授與其學位,則大有問題。捨末逐末,將「文化研究」獨立於「文學」、「語言」等文化學系以外自成一角,等於空中樓閣,結論堂皇卻缺乏堅實根基,最終偏離真理而流於趨向諸如「反歧視」或「文化包容」等所謂政治正確的論述(這問題亦見於閣下提供的WiseGeek鏈結)。我自問交遊不算廣闊,但文化研究學畢業生我倒認識一兩個;陶傑指出的問題,我根據所見所聞,亦不無同感。我不反對閣下所說陶傑將「文化研究」扯去「文化比較」帶點「望文生義」,但此一問題對其結論影響不大,反而閣下只針對「文化比較」四字而無視其整套批判「文化研究作為學科」的推論就斥其「亂噏」,未免亦有「斷章取義」之嫌。
回應:陶傑亂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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